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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战略
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学术研究规划 (2021-2025)
来源: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    阅读数:    发布时间:2021-03-29    分享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以下简称“学会”)学术发展,更好地服务建设高质量发展教育体系、建设高等教育强省,着力推动湖北省高等教育现代化进程,依据《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章程》及《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五年工作规划(2021-2025)》精神,特制订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以聚焦服务湖北高教强省战略为已任,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把开创湖北高等教育研究新局面和助推湖北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努力走出一条省级高等教育学会组织开展学术研究的新路。

二、目标定位

围绕国家区域发展的全局性、综合性和战略性问题,结合省级高等教育学会特点、省域高等教育发展现实问题,重点围绕学术研究、合作交流、成果推广、智库咨询、服务承办五大职能开展研究,将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结合,开放协同与创新驱动结合,宏观研究与微观研究结合,支持产出高等教育研究系列学术成果,推出服务湖北省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决策的系列调研课题,建设共享平台、扶持特需群体,力争形成特色学术研究、决策支持服务、资源共享平台与学会共同体建设相互支撑的高质量学术发展格局,提高学会学术影响力。

三、重点任务

按照“统筹协调、分批推进、重点突破”的总体思路,规划实施“四大学术计划”,支持一批学术课题、调研课题、共建课题和专项课题(见附件《课题指南》)。通过课题研究形成系列研究成果,打造湖北省高教研究高地。

(一)湖北高等教育学术成果计划

1.主要任务

聚焦湖北建设高等教育强省战略目标,以省域高等教育发展历程与走向为坐标,立足新时代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若干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开展学术前沿问题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力争产出系列前瞻性、原创性、高水平学术成果,为湖北高等教育提供最为全面的资料、最有深度的分析和最有价值的参考,充分体现学会“学术立会”底色。

2.基本要求

本计划设立重大课题和重点课题。(1)重大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成果要求出版学术专著1部。(2)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有良好的研究团队和研究基础,成果要求在北大中文核心以上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3.支持方式

各研究任务独立、择优立项,学会提供必要经费支持。重大课题成果预期达到出版要求的,出版经费由学会另行筹措,或与出版社协商解决。

(二)服务湖北高等教育决策咨询调研课题计划

1.主要任务

发挥学会资源优势与专业优势,积极承接政府或高校委托任务。广泛征集决策需求,围绕湖北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点、热点与难点问题进行调研,为政府或高校决策提供高质量的、以实证资料和专业分析为主要特点的教育发展咨询报告。由学会组织论证与修改完善后提交相关部门参考,力争将调研成果转化为决策。

2.基本要求

本计划设立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申请人须能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有良好的研究团队,遵循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科学设计调研方案,采用适当的研究方法,取得预期研究成果。研究成果以调研报告为主,并提交相应的决策建议。调研报告附调研工具与过程论证。

3.支持方式

学会为调研提供必要经费、政策支持和组织协调,为撰写和提交决策建议提供必要的帮助,并加强教育决策咨询成果的宣传、推广、转化工作,积极扩大成果的政策转化率与社会影响力。

(三)湖北高等教育资源共享平台建设研究计划

1.主要任务

利用学会的组织品牌与理事单位资源,联合有资质、有技术与有意愿的企事业单位,瞄准在鄂高校需要资源与信息共享的关键事项,就若干技术支持与管理协调平台展开前期研究,并适时启动建设,以增强学会的造血功能。

2.基本要求

本计划列为学会共建项目。平台建设申请的企事业单位须具有独立开展平台建设和组织开展平台建设的能力,有长期合作资质与意愿,良好的团队,具备平台开发运行的技术与资源支撑条件。成果要求按期完成平台建设可行性论证报告,提交平台建设预期成效与收益报告。

3.支持方式

鼓励学会理事单位参与平台建设,提供一定经费完成相关论证报告与调研;以协议方式维护平台的良性运行和合理收益,为平台开发运营提供信誉担保与冠名支持。

(四)加强学会共同体建设专项课题计划

1.主要任务

推动高校开展基于本校教学与管理改革需要的院校研究,遴选若干试点院校,将试点高校按学会要求自主确定的研究课题列为学会专项课题,为高校管理决策提供协作支持,以扩大学会影响和加强学会共同体建设。

2.试点院校

专项课题采取遴选与委托相结合方式确定试点院校,试点院校数量不超过10所,由学会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3.基本要求

本计划列为重点专项。课题申请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试点院校原则上应为学会副理事长单位;每个试点院校提出的立项课题不超过10项;试点院校对立项课题的资助额度不少于2万元;课题申报与结题材料须报学会备案。

4.支持方式

重点专项课题由申请单位自拟课题名称,鼓励试点院校自主确定立项课题,鼓励开展反映高校实际发展需要的前瞻性、创新性、实践性课题研究。试点院校评审立项的课题列为学会重点课题;对试点院校或立项课题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四、组织保障

1.构建协同研究网络。积极争取省委省政府、教育厅、社科院以及教育科学规划办的支持,力争将学会发布的课题纳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和湖北省教育科研规划课题范围,提升学会立项课题的层级,疏通学会建言献策的渠道。汇聚研究学者、行政决策和基层实践三方力量,推进高等教育理论与实践的前瞻性、基础性的重大项目的协作和协同研究。

2.深化学术合作交流。积极拓展交流渠道,探索与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及各分支机构、各省高等教育学会、各高校协同合作,联合申报或设立课题,合作举办学术年会、校长论坛或高峰学术论坛,主动承办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主办的高等教育国际论坛年会、高博会或其他专项会议;探索同国外高校和教育部门及机构开展国际学术合作交流,扩大学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3.探索联合主办刊物。探索同其他机构联合主办学会综合性教育类学术期刊,作为学会学术研究的传播载体。突出高等教育管理,服务教育改革与发展事业,打造学会期刊特色。在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前提下,把成果质量和创新性放在首位,注重实际价值,严把刊物质量关。

4. 强化智库咨询功能。以学会理事、常务理事以及学术委员会为依托,汇聚众多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形成学会高等教育领域高端人才资源库;强化学术委员会职能,充分发挥学会分支机构、单位会员、理事单位、个人会员分布广泛的优势,加强调查研究,了解教育的实际需要,及时反映教育改革动态,反映办学实际,反映一线教师和校长的心声,定期形成并发布湖北省高等教育质量评估报告,积极为教育发展和改革建言献策,提供决策依据。做好学会服务工作,提供专业认证、教学管理和教学能力培训,将学会功能向新型智库拓展,以实际贡献谋求更多支持。

5.促进成果推广转化。依托学会学术委员会,成立四个工作专班,在会长领导和学会秘书处配合下,分别负责落实以上四个学术项目计划。主要任务是协调各方资源,依据经费与申报材料情况,分批立项与分步拨付经费相结合,加强经费筹措与项目管理,持续推进并实施项目评估,为项目实施、成果宣传、推广转化提供必要的指导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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